当事人因案致贫 法企联手化窘境
2020-08-16 18:14:08          来源: | 编辑:张东久 | 作者:         

法制周报·新湖南客户端通讯员 熊燕红 谭浩宇

“感谢双峰法院!感谢袁法官!你们尽职尽责的工作作风和关心关爱贫困户的真情厚意,让我特别感动……”7月24日上午,娄底市双峰县石牛乡上两丝村贫困户王步新来到县法院,将一面写有“法情兼顾 精准帮扶”的锦旗送到法官袁红江手中。究竟是什么让王步新如此动情?事情还得从10年前说起。

逾期未还款,挖掘机被强行拖走

2010年12月7日,王步新在湖南长鹰公司购买了一台福田雷沃牌挖掘机,价值59.2万元。首付11.9万元,剩余47.3万元由中国光大银行长沙分行提供贷款。当时,合同约定:当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内连续3个月未能按时、足额偿还银行贷款本息,或贷款最后到期仍未能足额归还银行贷款本息时,湖南长鹰公司或雷沃重工代替王步新偿清按揭贷款后,湖南长鹰公司或雷沃重工即取得贷款银行对王步新享有的一切权利(包括有权在不通知王步新的情况下,采取拖机、诉讼等方式向王步新追偿)。

然而,王步新在使用挖机过程中发现挖机存在质量问题,并告知湖南长鹰公司与雷沃重工,雷沃重工亦多次派员维修却未能妥善处理,王步新十分不满,遂停止偿还贷款。

在连续3个月未按时偿还贷款后,2014年3月25日凌晨1时,雷沃重工在王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挖掘机强行拖走。同年5月16日,雷沃重工将王步新诉至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庭审中,王步新认为所购挖掘机存在质量问题且被非法扣押,让自己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提出36万余元的反诉请求。但王步新在规定期限内未交纳反诉费,坊子区人民法院于2015年10月10日作出判决:由王步新偿还雷沃重工25万元,对王步新的反诉请求未一并处理,且在判决生效后将王步新银行账户上3.56万元存款划走。

花巨资购买的挖掘机被拖走,还倒欠一屁股债,生活陷入了绝境……因案致贫的王步新,走上了上访之路。

调解暖人心,法企携手写佳话

在帮扶干部建议下,王步新选择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今年1月23日,双峰县法院正式受理了王步新诉福田雷沃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法院通知雷沃重工应诉后,雷沃重工提出管辖异议,要求将此案移至潍坊或长沙等地法院审理。双峰法院与娄底中院先后裁定驳回雷沃重工的管辖异议请求。承办法官认为,雷沃重工以王步新未按时还款为由拖走挖掘机,虽未违反合同约定,但于法不合,该合同有霸王条款之嫌;王步新违约在先,但情有可原,如今生活濒临绝境,妻子系智力二级残疾人,一家人背负巨额债务,看不到生活的希望。

几番交锋下来,雷沃重工法律顾问被承办法官袁红江深厚的法律专业素养和孜孜不倦的责任心所折服,同时对王步新一家的困境起了恻隐之心,主动表示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争取早日协调处理好此案。经过不懈努力,双方基本达成共识,雷沃重工愿支付王步新赔偿款8万元。

7月16日,双峰县法院开庭审理此案。长达4小时的庭前调解,在一种互谅互让、友好坦诚的气氛中进行。更让人称道的是,雷沃重工出庭的法务人员在看到王步新的实际情况后,主动向公司负责人汇报,将赔偿款提高至10万元。这让王步新惊喜莫名,多年的心结彻底得到化解。鉴于王步新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法院也免除其案件受理费4780元。

至此,这起耗时长达10年的纠纷,在双峰法院法官的暖心调解下,终于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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